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质量和承诺
- 2018-03-02 00:00:00
- admin 原创
- 48462
1、 在正常天气条件,且供热系统运行正常时,用户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 温度不低于 18℃。
2、如遇停电、停水、临时抢修供热设施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停热8小时以上,及时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通知热用户;因热力公司原因停热在12小时以上,退减相应的采暖费。
3、对热用户产权范围内采暖设施实行有偿维修服务,保质保量,随叫随到。
4、用户室内漏水,在30分钟内到场协助解决。
5、用热室内及入口井的一般故障,在2小时内协助解决。
6、热力站一般故障,在6-8小时内恢复。
7、二次管网一般故障,在12小时内恢复。
8、一次管网一般故障,在24小时内恢复。
9、重大故障:迅速制定抢修方案,在最短时间内恢复。
10、信息反馈:向报修人及时反馈相关处理信息。
陕公网安备 61030202000301号 陕ICP备19019398号
技术支持:辽宁北软 工商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