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申请加入集中供热一次性告知书
- 2019-11-25 10:56:00
- admin 原创
- 9366
尊敬的拟用热客户: 您好!欢迎您来我公司咨询、办理集中供热入网事宜,为了便于您的业务办理,现将办理流程及相关事宜一次性告知如下:
1.有意向的用热单位或业主代表(以下简称:贵方)填写《用热申请表》,尽可能填写完整,以便我公司掌握贵方较详细的信息,从而准确判定能否并入市政集中供热大网。我公司用户开发部根据贵方周边管网敷设和实际用热情况,确定能否办理贵方入网事宜并会及时反馈贵方。 若能 确定办理贵方入网,贵方应向我公司提供小区建筑物平面图、竣工图(或建施图)、房产证(或房屋测绘表)。
2.我公司用户开发部组织现场勘查贵方入网方案,确定供热管线路由,划分产权分界点,双方签字确认。
3.根据产权归属,贵方产权范围的供热工程设计、施工由贵方自行选择。为保障供热质量和后期运行调节,我公司建议贵方委托资质健全和整体实力较强的社会企业或委托我公司专业队伍进行设计及施工。若贵方委托我公司进行供热工程设计及施工,我公司将参照 《宝鸡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进行供热系统新建或改扩建( 换热站供热半径不宜大于 500米,整体供热面积不宜大于20万平方米, 不小于 5万平方米)。
4. 我公司用户开发部与贵方共同对入网楼栋建筑面积进行现场复核,如现场丈量的面积与产权证书或房屋测绘表中的面积不一致,则以现场实际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5.贵方提供拟入网楼栋缴费证明资料或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宝政办发2011-43号和宝政函2018-10号),双方签订《集中供热入网合同》。 贵方在签订入网合同时,凡涉及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期开票等事项时,需注意合同签订人、付款人、发票开具的名称必须一致。
6. 贵方提供自己产权范围内《供热系统审核意见》,我公司用户开发部组织对贵方产权范围内的供热系统进行综合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后复验,直至验收合格。
7.贵方提供入网楼栋《用户供热信息明细表》(电子版一份、加盖公章 的 纸质版两份)和《新入网用户停热明细表》(加盖公章 的 纸质版一份)后,我公司会安排进行入网用户供热管网碰口,入网工作结束。
8. 入网工作办理完结后,贵方尚需在我公司客服大厅办理供用热手续,签订《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注: 1、本告知函由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解释。 2、本告知函仅是对申请用热的客户的温馨告知和说明,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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