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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020年实施“互联网+”直缴用户收费的通告

2020-08-04 1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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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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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缴用户:

为方便广大用户办理业务,我公司今年全面升级用户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直缴收费,直缴用户持热力公司信息编码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缴费”模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费一体机和代收银行等多种方式实现轻松、快捷缴纳采暖费。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热力信息编码的用途

热力信息编码是热用户在热力公司办理业务的专属编码,一户一码。 用户持此编码可通过银行(浦发▪信合▪建行▪工行、华夏)、支付宝方便快捷缴纳采暖费;同时也可关注“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绑定您的信息编码,直接缴纳采暖费、申请办理停热及恢复用热等业务。

 

(二)热力信息编码的获取

实施直缴收费的热用户可到小区物业、楼长处凭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户主身份证领取热力信息编码,也可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0917-2801112 查询热力信息编码。

 

(三)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关注“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缴费;

2.支付宝缴费:登录手机支付宝APP在“生活缴费”模块缴费;

3.浦发银行: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费机、智能pos机缴费;

4.陕西信合:银行网点柜台、手机银行、自助存取款机缴费;

5.建设银行:银行网点柜台、银行网点自助缴费机、建行陕西分行网上银行、建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6.工商银行: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融E行客户端)、自助服务机缴费;

7.华夏银行:银行网点柜台、自助服务机缴费

8.热力公司客服大厅:窗口柜台、自助缴费一体机缴费。

 

(四)业务办理时限

停、复热手续:每年9月30日前;

采暖费缴纳:每年10月31日前。

温馨提示:

市热力公司对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恢复用热或停热的用户免费上门拆装,9月30日后全市供热管网注水运行,为确保管网运行安全,不予受理恢复用热和停热业务。

 

(五)发票领取

1.直缴用户通过 “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完成缴费后,可在“个人中心”领电子票模块选择“微信缴费取票”直接领取电子发票。

2.直缴用户通过“支付宝”完成缴费后,可直接搜索打开“热付通”小程序,点击领电子票模块选择“小程序缴费取票”直接领取电子发票。

3.直缴用户通过银行网点柜台、自助缴费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后,可通过银行缴费凭证(电子缴费凭证)上的取票码,在“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个人中心”领电子票模块选择“取票码取票”领取电子发票。

4.完成缴费的直缴用户也可前往宝鸡热力客服大厅自助缴费一体机查询打印电子发票。

 

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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