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供热年度采暖收费及业务办理的通告
- 2023-08-08 08:13:00
- user 原创
- 20159
尊敬的用户:
您好, 市热力公司 2023-2024 供热年度 采暖 收费工作 已 正式启动。为保证今冬正常供暖, 向 您提供优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 告 如下:
一、供热 收 费
1. 收 费标准: 根据宝鸡市原物价局《宝市价价发 〔 2011 〕 38号》文件规定 , 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 22元,其中20.4 元 为采暖费, 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 非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 30元,其中28.4 元 为采暖费, 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 低保户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 13.38元,其中11.78 元 为采暖费, 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2. 交 费时间 : 202 3 年 8月 1 日至 11月15日 。 逾期未交费 , 市热力公司将按照 《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标准》 《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等相关规定,自 12月1日起每日按所欠采暖费总额的2‰收取违约金,收取金额最高不超过采暖费本金金额。
3.交 费方式: ① “ 互联网 + 直交用户 ” 可通过 “宝鸡热力”微信 公众 号、支付宝 “生活缴费” 模块 、 浦发银行、渭滨农商银行 、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市热力公司服务大厅 交 费。 ② “ 非 互联 网 +直交 用户 ” 在 小区管理 单位处 统一 交 费。 ③低保户应持《低保证》、本年度《低保 金领取存折》最新支取记录、 《 户口本 》《 房屋所有权证 》 ,到市热力公司 各服务大厅 办理减免手续后再 交 费。
4.交费奖励: 2023年8月1日-9月30日, “ 互联网 +直交用 户 ” 交清当年采暖费 及 往年欠费,每户奖励 20 元微信红包 或精美礼品一份;非 “ 互联网 +直交用户 ” 小区管理单位交清已收 采暖费,每户奖励 精美礼品一份。精美礼品数 量有限,先到先得。
二 、 停 热 / 恢复用热
1. 申请时间: 用户申请 停、复热业务 ,应 在 202 3 年 9月30日前提出并办理 相关手续。
2. 办理方式: 所有用户均可 通过 “宝鸡热力”微信 公众 号、市热力公司 各服务大厅 申请办理 停、复热业务。
3. 根据宝政发 〔 2014 〕 21号文件规定 , 实行供热计量小区的停热用户 , 须 向市热力公司交 纳 基本 热费 。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 ×4×建筑面积 。 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便民服务
1. 每年 9月30日 前 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 市热力 公司免费上门拆、装 ; 每年 10月1日至11月4日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 用户 可在小区换热站注水试压 前 , 按照 市 热力公司 停、复热规范标准自行拆、装,经验收合格后办理手续 ; 每年 11月5日后,全市供热系统开始运行调试,停、复热业务原则上停止办理。
2. 为方便老年群体及 行动不便的 用户 交 纳采暖费及办理相关供热业务,市热力公司将 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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