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热用户停(恢复)用热及低保户减免手续办理的通知
- 2018-03-02 00:00:00
- admin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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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热用户:
为保证各热用户正常采暖,现将我公司有关热用户停热、恢复用热及低保户减免手续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度需停热的用户,须于9月30日前到热力客服大厅办理停热手续,我公司将免费拆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正常用热。
2、此前年度停热本年度需恢复用热的用户,须于9月30日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我公司将统一恢复,用户不得私自恢复,逾期不予受理。
3、本年度9月底在册的我市城市低保用户须于9月30日前持相关资料自行前来办理采暖费减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注:对于低保户集中的小区,可由小区物业代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物业公司到客服大厅统一办理)
以上手续办理地址:热力客户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新建路最东段)。
业务咨询电话: 2801100 2801110 2801118 2801119 2800019
24小时服务热线:3658058 2801112 2801113 28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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